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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他是怎么慢慢就触犯了敲诈勒索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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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回顾】

那一次,正逢国庆长假,中学同学召集聚会,关小宝与陆某谦都参加了。中学开始就被号称“才女”的关小宝,历经岁月洗礼依旧风姿绰约,深深打动了陆某谦的心。明知双方都有家庭,陆某谦仍然对关小宝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二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但当时也约好,互相不破坏彼此的家庭。因陆某谦的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就多次找关小宝借钱,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关小宝就转了十几万给他。基本上都是有借无还。关小宝还默许陆某谦拍了一些她的裸照、性爱视频,当作两人的回忆。

2018年1月,陆某谦说要去治心脏,但没钱,并发了一张她的裸照给她。于是,关小宝又主动给他转账了10000元。

2018年8月,陆某谦又说缺钱,让关小宝转6000过来。没想到,这一次,关小宝说自己也没钱了、转不了。陆某谦开始威胁她并发了性爱视频和几张裸照,还给她发了个短信:“十点半前没帮我,会有无数各种电话打到你老公和店里的”。关小宝害怕了,赶紧汇了6000块钱给他。

过了十来天,陆某谦又找她要钱,开口就是20000元。明显感觉到关小宝很抗拒了,陆某谦再次拿着裸照威胁关小宝会到处发。见关小宝不接电话了,陆某谦一时怒气上涌,打电话给关小某的老公:你老婆欠我钱,让她赶紧拿钱过来!关小宝的老公赶紧联系关小宝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一次,关小宝彻底向老公坦白了前因后果。两人报警,陆某谦被警方抓获,之后移送检察机关。

【判决结果】

经过法院审理,陆某谦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我们刑辩律师团队分析了这个案件中的法律关系:

1.陆某谦为什么会被认定触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要挟方法,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即如果不按照行为人的要求处分财产,就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遭受恶害。

本案中陆某谦在2018年8月说缺钱,让关小宝转6000过来,关小宝说自己也没钱了、转不了。陆某谦开始威胁她并发了性爱视频和几张裸照,还给她发了个短信:“十点半前没帮我,会有无数各种电话打到你老公和店里的”。关小宝害怕了,赶紧汇了6000块钱给他。这就是典型的以发“裸照和性爱视频”,非法想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要挟”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涉案金额2 000元至5 000元;数额巨大以30 000元至100 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 000元至500 000元为起。

本案中陆某谦在用“性爱视频和裸照”要挟让关小宝转6000元过来,这个金额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达到了立案的标准。

2. 对陆某谦敲诈勒索的金额是如何认定的?

法律规定,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恐吓、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虽然之前关小宝汇给陆某谦十几万元是自愿“借”出,2018年1月汇给陆某谦10000元时从证据看敲诈勒索也并不明显,但2018年8月陆某谦找关小宝要6000元已是敲诈勒索的既遂,之后再要20000元可以认定为敲诈勒索未遂。故对陆某谦的量刑是在三年以下,而索要20000元,是作为未遂情节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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