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902983029
王平聚律师
手机:139-0298-3029(微信同号)
电话:1390298302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电子邮箱:780691570@qq.com
手机:139-0298-3029(微信同号)
电话:13902983029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电子邮箱:780691570@qq.com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怎样处罚?
发布日期:2022-03-15 11:01:59
敲诈勒索罪 ,是指以非法 占有 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 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 执行 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属于从犯,按照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